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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概况 | |||||||||||||||
招标人名称 |
赣州市章贡区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
项目地址 |
赣州市厚德路北侧、东胜路东侧 | ||||||||||||
建设规模 |
项目总用地面积22621.69㎡,保护修缮建筑面积7703.52㎡,复建面积403.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传统风貌建筑保护修缮,部分建筑拆除,复建祠堂建筑,完善市政道路、绿化景观及消防设施改造工程等。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内容 | |||||||||||||||
对应魏家大院保护及修缮工程项目各施工阶段的全过程监理服务,并协助招标人完成竣工验收备案及工程结算审计 | |||||||||||||||
本项目监理费约为52.92万元 | |||||||||||||||
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
企业资质类别及等级 |
具备文物主管部门核发文物保护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 | ||||||||||||||
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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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选择要求 |
一个标段 | ||||||||||||||
资格审查时申请人应提供的业绩及材料 |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
资格审查时应提供的证件或证书(采用招投标用户信息库比对、扫描件备查) | |||||||||||||||
资格证件 |
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
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携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委托代理人须是本单位正式职工,并出具劳动主管部门已备案的劳动聘用合同,劳动合同不实行备案的地区,除提供劳动聘用合同外还应提供社保证明); | ||||||||||||||
总监理工程师 |
具备由省级及以上文物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培训证书或由全国性文物保护行业协会颁发文物保护工程责任监理师证书; | ||||||||||||||
其他监理人员 |
本工程监理机构人员的要求和顺序提供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的证件、证书等材料,监理机构人员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
其他要求 |
1、监理工程招标项目概况:合理要约监理费率为:1.91%,监理费约:47.75万元; 2、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企业资质:具备文物主管部门核发文物保护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的监理企业; 4、拟派本工程的项目监理机构人员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5、外省来赣投标单位开标时还应持有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有效进赣备案通知手续材料或按江西省住房和建设厅《关于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实行信息登记管理的通知》(赣建办【2017】14号)在“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管理系统”上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并在开标时提供投标备案手续材料原件或提供江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网络查询页面的打印页并加盖单位公章; 6、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我市对中标单位项目管理人员已实施电子考勤,对考勤结果在赣州市城乡建设网及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政府网--区城建局信息公开栏中进行公示,被限制投标资格并正处在限制期限内的企业不得参加本工程的投标。中标的中标无效。 8、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高检会[2015]5号文)的通知,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前,投标单位需提供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及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9、本工程招标对招标公告的发布、招标文件的发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已满足法律、法规规定的最短时间,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参加投标时,应自行考虑是否具有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招标人不承担由此而带来的一切责任,对在招标文件规定答疑截止时间以后提出的疑问也不再进行答复,视为潜在投标人充分理解本招标文件; 10、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11、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它事宜,详见招标文件或与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联系。具体以招标文件为准。 | ||||||||||||||
报名时间及地点 |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8年01月31日 | ||||||||||||||
投标截止时间 |
2018年02月27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林欣格 15770846366 | ||||||||||||||
招 标 人 |
赣州市章贡区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
招标机构 |
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招投标监管机构 |
赣州市章贡区城乡建设局 | ||||||||||
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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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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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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